本基金115年度「LED太陽能三角警示燈」採購案
依據:本基金財務收支及採購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採購標的:115年度「LED太陽能三角警示燈」採購案(需求規格說明詳招標文件附檔)。
二、採購方式:比價。
三、比價時間:1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整,未準時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比價。
四、比價地點:本基金會議室(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0巷2號18樓)。
五、履約地點: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50巷2號18樓。
六、履約期限:決標後應於14個工作日內依需求規格提供樣品,其規格、材質、樣式須經本基金確認無誤後,於35個工作日內,在本基金指定處所於上班時間內辦理交貨及驗收完畢。
七、參加比價廠商應具備條件及應檢具文件(須加蓋公司登記表的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經授權使用之投標專用章)如下,若有未符者,不得參加比價:
(一)填列估價之報價單(含稅總價)正本(由參加比價廠商出具,含報價項目、價格明細及產品型錄或規格
文件)。
(二)廠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並均須加註「與正本相符」
之文字。
(三)廠商及指派之人員非為本基金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員工、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且該人員
或其利害關係人,均無應利益迴避之情事,並應提出利益迴避切結書。
(四)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比價,被授權人員參加時應提出蓋用公司登記表的廠商及負責
人印章之出席代表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五)廠商參加比價時請攜帶公司登記表的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廠商授權投標專用章,如使用投標專用
章應提出投標專用章授權書。
八、保證金:參加比價廠商應繳交不得低於報價總價5%之保證金,以銀行本行支票、即期支票或現金於比價當日開始比價前繳交,未繳納者不得參加比價,比價結束未得標者當場退還。得標廠商之保證金於訂約後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完成後無息退還。
九、決標方式:比價程序前,本基金將先進行公告事項七及八審核,經審核後,須有兩家以上符合規定之廠商開具估價單方得進行比價,並以最低報價且在本基金核定底價內者得標。
十、如有未盡事宜,請參閱本基金網站(網址: www.mvacf.org.tw)採購公告,或於比價時由本基金說明並得另行規定。
招標文件附檔:本基金115年度LED太陽能三角警示燈採購案之需求規格、合約、利益迴避切結書、出席代表授權書、投標專用章授權書、廠商參加比價自行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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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需求規格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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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合約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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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利益迴避切結書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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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出席代表授權書0806
- 更新日期::2026-08-06檔案大小:24KB下載次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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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投標專用章授權書0806
- 更新日期::2026-08-06檔案大小:27KB下載次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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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6-廠商參加比價自行檢核表0806
- 更新日期::2026-08-06檔案大小:25KB下載次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