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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感謝|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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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感謝

留言內容:
我爸爸行駛於直線車道路上被 右轉機車撞到 發生車禍當時我爸爸還有印象時有看到對方把車牽走然後就昏迷 再醒來時已經在醫院 還沒做筆錄只收到事故單 目前有問當肇事者是否要和解對方回答是他們沒有撞到我爸爸是我爸自己跌倒,他沒不會理賠.1.現場只被對方移動過 警察才來 他們說跟警察作筆錄是說我爸爸自己倒 不關他們的事 2.現場我門沒有任何家屬朋友在場 這樣警察請我爸爸描述事故現場 因當時爸爸昏迷沒有任何印象 真的只能已對方描述為主嗎 請問我該這麼做 感謝
基金回復:

一、台端詢問 令尊車禍昏迷並受傷,而無法完整說明事故經過,恐損及自身權益,因涉及民事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範圍,建議得洽詢法律相關人士或團體,或向各縣市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二、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受傷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受害人得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或向本基金請求補償,故建議檢附有關文件提出申請後,再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有關資料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