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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事者無力賠償|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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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事者無力賠償

留言內容:
我是車禍肇事者,本來以為是機車(雙方都慢、都是機車)小車禍沒什麼大礙,結果對方隔天說脾臟破裂 第二次調解時他開口跟我要81萬的賠償金,其中包還50萬精神賠償 14.4萬的勞動力損失和16萬的零零總總 我有保強制險,但是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想問:1.如果對方向我求償,我可以跟貴基金聯絡嗎?    2.貴基金有負責精神賠償和勞動力損失嗎? 3.請問貴基金有任何可幫助我的手段嗎? 拜託,我根本沒有錢,連工作都只是約聘的........
基金回復:

臺端2019年4月27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交通事故發生時,若肇事車輛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之被保險汽車,受害人可向承保該肇事車輛之產物保險公司提出保險理賠申請;若肇事車輛非為本保險之被保險汽車時,受害人可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本案臺端之機車係被保險汽車,則受害人只能向承保之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無法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

二、另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32條規定,保險公司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三、臺端無資力賠償受害人,並非受害人得向本基金申請補償之事由,建議可向各地法院之民眾服務處或各地之調解委員會詢問是否有司法上之協助。如仍有其他關於本保險之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09包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