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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亡強制險申請問題|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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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亡強制險申請問題

留言內容:
特補先生您好,家人騎機車與一台汽車碰撞,近期有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死亡申請,由於死亡的人只剩下1位88歲的媽媽,爸爸已經過往,所以應該是只能賠媽媽這邊(沒有結婚沒有小孩),我們拿著戶籍謄本(現戶全戶含非現住人口),記事內容都有記載到,結果保險公司卻向我要求戶籍謄本手抄本,說什麼這樣才能看得出來死亡的人有沒有小孩、結婚問題,以及向我要求提供行照或行照影本。 想請問, 1.死亡給付 手抄的戶籍謄本一定需要嗎? 2.強制險申請,沒有提供我們這邊的行、駕照就不能申請嗎? 我可以申訴或評議該保險公司嗎
基金回復:

臺端2020年3月26日於本基金留言板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金管會公告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規定,請求權人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死亡給付時,應檢具下列文件正本: (一)理賠申請書(表格由保險人提供)。 (二)請求權人身分證明。 (三)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相驗屍體證明書或合格醫師開立之死亡証明書,及視需要之病歷相關資料。 (五)請求權人於受害人死亡後所申領之全戶戶籍謄本。

二、依上開規定,臺端應提供足以認定請求權人(於受害人死亡後所申領)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及請求權人身分證明。至於臺端所詢是否需要手抄戶籍謄本及行、駕照等文件,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視個案情形,予以審核。

三、惟臺端如對理賠處理有疑義,可向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訴。如對該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處理結果仍有異議,可再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調處(地址: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7樓 電話:0800-789885)。

四、有關本法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7白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