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代位求償|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QA智能即時查詢服務
輸入您想詢問的網站使用問題主旨/關鍵字,系統將迅速為您解答!
:::

代位求償

留言內容:
對方駕駛公司的車(送貨途中)違規迴轉撞上我方後造成人員受傷及車損,事後卻都找不到人這樣可以向對方公司提代位求償嗎?
基金回復:

臺端2020年12月3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下稱本基金)請求補償。另依本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之給付項目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殘廢給付及死亡給付。

二、又依本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同一汽車交通事故牽涉數汽車時,依下列規定處理:……二、事故汽車全部為第40條第1項所定之汽車者,請求權人得請求特別補償基金補償。三、事故汽車部分為被保險汽車,部分為第40條第1項所定之汽車者,請求權人得請求各應負給付義務之保險人與本基金連帶為保險給付或補償。

三、臺端所詢人員受傷一節,分述如下: (一)如係我方車之駕駛人受傷:如對方車輛有投保本保險,可向對方車輛投保之產物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若對方車輛未投保本保險,則可向本基金所委託之各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 (二)如係我方車乘客受傷:可向牽涉之事故車輛(即我方車或對方車輛)中擇一就有投保本保險之產物保險公司申請本保險給付;若全部事故車輛未投保本保險時,則可向本基金所委託之各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 (三)至於是否符合給付要件,將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法審定。 (四)另有關車損或其他民事求償一節,非屬本保險給付範圍,建議請向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或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各地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洽詢。

四、有關本保險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申請保險金或補償金手續簡便無須花錢找人代辦。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本基金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65678,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