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未保第三強制責任險
留言內容:
於105年9月14日跟對方的汽車跟汽車碰撞經查證對方沒有保第三人強制險,我該如何求償車體的部分 雙方都沒有人員受傷
基金回復:
台端105年10月3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回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規定,強制險之給付項目為傷害醫療費用、殘廢給付及死亡給付等三種,尚無車輛修理費用之給付。台端所詢強制險給付項目以外之損害(車體損壞部分),可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範圍向對造求償,其相關法律問題請向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洽詢或向居住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您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5盧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