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巷弄家門口被撞
留言內容:
請問: 1.車停在家門口被撞,肇事者以產險公司只願賠七成修車費用為由, 拒絕自己再賠償任何一毛錢時,我該怎麼辦才能爭取自己的權益。 我方有違巷口十公尺內不可以停車這條規定。 2.如果我先行去車廠取車,支付三成修車費用,但須蓋和解書 給保險公司, 如此之後我還可以對肇事者求償嗎? 3.現在車子還在修理廠,肇事者擺明就是不處理, 請問有比較好的處理方法嗎?懇求指點?謝謝!
基金回復:
台端104年8月18日電子信箱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台端問題事涉車損及保險公司個案,與強制險及本基金業務並無關連,本基金歉難提供意見。 二、建議 台端向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221783)詢問或網址: http://www.nli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