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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對方收到我方保險公司理賠金後,對方完全不接電話|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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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對方收到我方保險公司理賠金後,對方完全不接電話

留言內容:
您好~車禍事故我開車~對方騎機車~兩方均無受傷~也有聯絡警局做筆錄(我提供行車紀錄)。 肇責比我七成,對方三成(因我為缺口轉彎,應禮讓直行車) 後續因對方求償金額較高,故我方出險理賠,對方無保險~ 並要求收到我方七成理賠金後~再聯繫給付給我的三成維修費用~ 但跟我方保險公司確認已將款項轉帳給對方~ 我也主動聯繫~對方第一次通話中表示~另外跟我約時間~ 但後續卻完全聯絡不上他人~ 因當初保險員與我們討論達到共識後已填寫和解書... 聯繫保險員~他說也只能幫我們作證~對方要收到款項後才要另外給我們~ 因為已填寫和解書.... 但我卻收不到對方應賠給我的...我該怎麼處理呢? 不懂為何反而我們有保險卻沒有保障? 以上實在讓我很無助~ 希望能提供我一些相關的建議處理方式 拜託了~感謝!
基金回復:

臺端107年12月20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惟依臺端留言內容「..車禍事故我開車~對方騎機車~兩方均無受傷~..」,本案應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項目以外之財物損失(如車體損壞部分等),臺端可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範圍向對造求償,相關法律問題請向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洽詢或向居住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三、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9包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