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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未成年無照駕駛朋友媽媽的機車,造成我的車子多處受損但對方保險公司不受理賠償我的車子維修費用|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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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未成年無照駕駛朋友媽媽的機車,造成我的車子多處受損但對方保險公司不受理賠償我的車子維修費用

留言內容:
2017.1.26晚間約7點半左右,對方肇事人騎機車撞到我的車子,但對方肇事人未成年且機車行照及保險是朋友的媽媽(毫無關係),目前車子以估價完畢但是根據肇事人所敘述機車的保險公司似乎因為肇事人未成年且跟車主並無任何關係而不願受理賠償,但根據網路上相關資料第三人以及強制險是不論駕駛人成年與否,那請問這樣我是否依然能向對方保險公司索取賠償,之後再由對方保險公司向肇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做代位求償的動作?
基金回復:
台端106年2月11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回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二、復依本法第27條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險)之給付項目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殘廢給付及死亡給付;故財物損失不在強制險給付範圍內。台端所詢車損費用非強制險之給付項目,台端可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範圍向對造求償,其相關法律問題得向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洽詢。 三、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11辜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