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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處協辦高雄市、彰化縣及臺南市政府101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乙案。|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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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處協辦高雄市、彰化縣及臺南市政府101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乙案。

法務處協辦高雄市、彰化縣及臺南市政府101年度調解業務,安排宣導「車禍與強制險及特別補償案例研討」分別辦理4場次之研習會,茲分述如下: (一)高雄市政府訂101年6月21日(星期四)上午8:50-9:40於苗栗西湖渡假村舉辦, 約有400位人員參加。 (二)彰化縣政府訂101年6月21日(星期四)上午8:40-9:30於古都美食會館會議廳 (彰化市中 正路二段605號)舉辦,約有320位人員參加。 (三)臺南市政府分2場次辦理,共約有580位人員參加。 1.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9:50於臺南市議會2樓國際會議廳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舉辦。 2.101年7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9:50於臺南環保科技園區1樓國際會議廳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村工一路7號)舉辦。 以上場次,特邀請本基金派員講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