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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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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申請強制險給付需檢附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何謂「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發布日期:

    臺端2019年9月26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 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請求權人依本法規定,檢具「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公告事項第一點第一項第1款第3目規定之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係用以證明受害人之傷害或死亡係汽車交通事故所致之證明文件,保險人於受理請求權人申請保險給付時,對其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仍得視文件之內容予以審核,並視個案作必要之調查,再依有關證據認定是否符合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

    二、至於臺端所詢調解書正本,是否適用「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乙節,因調解書係兩造所達成和解內容,尚難釐清事故發生之具體事證,故保險人對請求權人申請保險給付所檢附之有關證明文件,仍應就個案具體內容審核並作必要之調查,如經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法院判決,再憑以認定是否屬汽車交通事故之事實,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有關本法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7白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

  • 想請問審查通過的條件是什麼

    發布日期:

    臺端2019年7月29日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下稱本基金)請求補償。又依本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如臺端所述,臺端所騎乘之機車於事故發生時為未保險汽車,則依上述規定,行人得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另依本法第42條第2項規定,本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得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補償金額為限。又代位求償時,係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有關規定(如肇事責任比例)計算求償金額。故本基金將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依照實際發生情形向臺端代位求償。

    三、有關本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7白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

  • 對造為完全肇事責任且有體傷,但我的機車強制險過期

    發布日期:

    臺端2019年7月29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本基金請求補償。又本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另本法第42條第2項規定,本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得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補償金額為限。

    三、依臺端所詢事項,因臺端之機車強制險已逾期一個月,對方可依上述規定向本基金請求補償,本基金於補償後會向臺端求償。 四、有關本法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9包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乙式全險理賠

    發布日期:

    臺端2019年6月13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給付項目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殘廢給付及死亡給付。又本法第40條第6項規定,於申請本基金補償者亦準用之。故臺端所詢車輛受損及理賠乙事,非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或本基金補償業務之範圍,建議可向承保車體損失保險之承保公司理賠人員諮詢,或逕自檢視保單條款,是否確屬不理賠範圍。

    二、有關本法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8洪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

  • 請問強制險賠償問題

    發布日期:

    臺端2018年12月27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險)給付標準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診療費用,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包括下列: (一)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依法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二)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以病房費差額、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所需費用為限。

    二、依臺端所詢內容,分覆如下: (一)自費項目: 自費費用項目之震波治療及除疤藥膏,並非在上揭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惟須依臺端檢具之診斷證明書及醫療收據,由受理之保險公司依相關規定審定。 (二)診斷證明書費: 診斷證明書費依上揭規定爲給付範圍項目,同一科別之診斷證明書僅給付一份費用,惟因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後就診不同科別所申請之診斷證明書,得各申請一份費用,惟仍須由受理之保險公司視實際情況,依相關規定審定。 (三)交通費: 強制險給付標準第2條第2項第3款規定,接送費用係指受害人於合格醫療院所,因往返門診、轉診或出院之合理交通費用,以2萬元為限,在請求權時效內並無天數之限制。

    三、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12賴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失能時間的認定

    發布日期:

    臺端107年12月25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給付標準第3條規定,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其殘廢程度分為15等級,各障害項目之障害狀態、殘廢等級、審核基準及開具殘廢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依附表本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之規定。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二、另依本保險給付標準表關於神經障害之審核基準一、神經障害等級之審定基本原則:須經治療六個月以上,始得認定;如經手術,須最後一次手術術後六個月以上,始得認定。審定時,應綜合其全部症狀,對於永久喪失勞動能力與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生活活動狀態及需他人扶助之情況定其等級。

    三、臺端如有其他疑問,敬請電詢(02)87898897分機505盧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車禍事故,對方收到我方保險公司理賠金後,對方完全不接電話

    發布日期:

    臺端107年12月20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惟依臺端留言內容「..車禍事故我開車~對方騎機車~兩方均無受傷~..」,本案應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項目以外之財物損失(如車體損壞部分等),臺端可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範圍向對造求償,相關法律問題請向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洽詢或向居住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三、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9包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特別補償基金流程需要多久

    發布日期:

    臺端107年12月1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內容與臺端107年11月29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內容相同),再次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詢問個案之辦理進度情形,因缺乏請求權人相關資料,暫無法回復。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至17:30)撥打本基金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65678,由值櫃人員協助臺端查詢本案處理情形,或逕至本基金網站查詢。

    二、其他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9包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補償基金流程要多久

    發布日期:
    臺端107年11月29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詢問個案之辦理進度情形,因缺乏請求權人相關資料,暫無法回復。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至17:30)撥打本基金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65678,由值櫃人員協助臺端查詢本案處理情形。另可逕至本基金網站查詢。 二、其它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9包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特別補償金

    發布日期:

    臺端107年10月28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可利用本基金網站「申請進度查詢」(網址 http://www.mvacf.org.tw/tc/index.aspx#)輸入「交通事故日期」及「受害人身分證字號」查詢或電洽本基金免付費電話0800-565678,並提供受理補償金之產物保險公司名稱、受理地區、理賠承辦人員及申請人資訊,俾利協助查詢案件處理情形。

    二、臺端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10游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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